增量留抵稅額是指當納稅人當期銷項稅款不足以彌補其進項稅款時的部分差額;存量留抵稅額是指納稅人將當期期末的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相比較后所確認的用于留抵退稅的金額。
兩者的區(qū)別在于退稅金額的界定不同,存量留抵的退稅方式是通過將當期期末的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的留抵稅額相比較后,對較低者的部分實施留抵退稅;增量留抵的退稅方式是通過將當期期末的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的留抵稅額相比較后,根據(jù)實際情況對增量的部分或當期期末的留抵稅額實施留抵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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