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建設用地指國家進行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yè)時所征用的集體所有土地。我國在過去沿用《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政策規(guī)定管理國家建設用地的事項,目前該條例已經廢止,且我國國家建設用地的征用、管理等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內容實施。
我國的建設用地一般可以分為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yè)用地、商服用地、物流倉儲用地、交通設施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綠地、特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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