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是納稅人按“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的稅額。計算公式為: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其中: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額-準予扣除額=年度工資薪金收入額+年度勞務(wù)報酬收入額+年度稿酬收入額+年度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額-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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