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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2021-01-26 23:00  責編:小瑩  瀏覽:756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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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經(jīng)營發(fā)展過程中,因資金周轉與銀行建立合作關系,借入一筆長期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借款合同印花稅

  企業(yè)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嗎?

  單位與銀行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借款合同印花稅=借款金額*萬分之0.5。

  印花稅不需要計提,繳納的時候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繳納借款合同印花稅的賬務處理為: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有哪些?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jù);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并收取加工費且分別注明的,原材料和輔料按購銷合同計稅貼花,加工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別記載原輔料及加工費金額的,一律就全部金額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前提條件: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并收取加工費)

  (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費及提供輔料,雙方就加工費及輔料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算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勘察、設計收取的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承包金額;

  5.財產(chǎn)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取得的運輸費金額;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倉儲保管的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借款金額;

  9.財產(chǎn)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

  10.技術合同計稅依據(jù)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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