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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fā)生房屋裝修費用進項稅額可以一次性抵扣嗎?

2019-10-18 10:24  責編:小會  瀏覽:1584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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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學習一下不動產(chǎn)相關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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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公司發(fā)生房屋裝修費用進項稅額可以一次性抵扣嗎?

答:2019年4月1日起,所有納稅人取得不動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都不再分2年抵扣;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從2019年4月所屬期開始,自行選擇申報月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修繕原有辦公樓,購進材料、設備、中央空調(diào)等,增加不動產(chǎn)原值50%以上的也可一次性抵扣;不需要到稅務機關備案,選擇自行申報抵扣即可。

問:我單位2018年6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chǎn)進項稅額在2018年7月申報抵扣了60%,在今年哪個月份就能夠申報抵扣剩下的40%?
答: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我單位2019年1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當前尚有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chǎn)進項稅額40%未抵扣,我單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報抵扣剩下的40%不動產(chǎn)進項稅額。

答:可以,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行選擇申報月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我單位2019年4月對原有廠房進行修繕改造,增加不動產(chǎn)原值超過50%,為本次修繕購進的材料、設備、中央空調(diào)等進項稅額,還需要分兩年抵扣嗎?
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不動產(chǎn)的進項稅額不再分兩年抵扣。

問:不動產(chǎn)一次性抵扣報表如何填寫?

答:根據(jù)《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五條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不動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

一、在辦理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不動產(chǎn)進項稅額抵扣的納稅申報時,應將購入不動產(chǎn)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份數(shù),以及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對應欄次;

二、還需將上述內(nèi)容填入本表第9行“(三)本期用于購建不動產(chǎn)的扣稅憑證”的對應欄次。

4月1日前購入的不動產(chǎn),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規(guī)定: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后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產(chǎn)進項稅額”的期末余額,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結轉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

本文由財稅智囊團(ID:shuizhinang)整理發(fā)布,內(nèi)容來源:12366納稅服務中心、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稅務。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引用請注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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