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務
下載APP
當前位置: 會計網 會計實務會計分錄正文

企業(yè)員工差旅費的會計分錄

2021-02-16 21:55  責編:小彬  瀏覽:1222
來源 會計網
0

  企業(yè)員工發(fā)生的差旅費支出,可通過管理費用-差旅費科目核算,符合稅法規(guī)定的差旅費,其進項稅可抵扣。員工發(fā)生差旅費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差旅費分錄

  員工差旅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如果沒有向公司借錢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庫存現金

  借出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

  報銷時

  全部花完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

  有剩余現金

  借:庫存現金

         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

  補款時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

  大多數企業(yè)在實務中差旅費具體包括的費用有以下幾類:

  1.交通費:出差途中的車票、船票、機票等;

  2.車輛費用:如果是自帶車輛,出差路上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

  3.住宿費;

  4.補助、補貼:誤餐補助、交通補貼等;

  5.市內交通費: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費用;

  6.雜費:行李托運、訂票費等。

  差旅費中涉及的增值稅處理

  一、交通費(含市內交通費、雜費)

  符合稅法規(guī)定的交通費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

  從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考慮到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多數情況下提供的是車票、船票、機票等,而不是增值稅專用發(fā)票,39號公告同時補充規(guī)定,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二、車輛費用

  在出差時自駕車必然要發(fā)生一系列與車輛有關的費用。

  如果出差駕駛車輛屬于企業(yè)所有的,出差途中發(fā)生的車輛費用,直接按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就行。

  如果是租用租車公司的汽車,租賃費和按租賃合同約定承擔的費用,直接按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就行了。

  如果屬于“私車公用”的情況,企業(yè)財務人員首先要了解并掌握當地的具體情況,避免把不該抵扣的進項稅額給抵扣了。

  三、住宿費

  雖然差旅費中的住宿費在形式上都滿足了稅法關于進項稅額抵扣的規(guī)定,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況還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1.屬于職工福利性質范疇的,比如報銷的員工旅游、探親等情況下的住宿費;

  2.員工或股東個人消費的;

  3.屬于交際應酬給予客戶等報銷的;

  4.企業(yè)免稅項目或簡易計稅項目編制人員出差發(fā)生的等。

文章版權會計網kuaiji.com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掃碼關注“ 會計小助手公眾號
點擊菜單“
XXXX ”→訂閱即可
(微信需綁定公眾號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會報名入口開通后,將及時給您發(fā)送微信通知
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