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稅款通知書是稅務機關用于督促逾期尚未繳稅的納稅人按照限定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行政文書。其中稅款是指稅務機關按稅收條例向征稅對象收取的錢,追征稅款以及滯納金的期限從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之日起開始計算。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發(fā)出催繳稅款通知書,責令限期繳納稅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存在欠稅行為的,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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