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匯的形式包括: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人民幣支付或者以實物償付應當以外匯支付的進口貨款或者其他類似支出;未經(jīng)管匯機關批準,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或者境內所購物資在境內進行投資;以人民幣為他人支付其在境內的費用,由對方付給外匯;以虛假或者無效的憑證、合同、單據(jù)等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非法套匯的其他行為。相關的法律依據(jù)為《外匯管理條例》,有以上非法套匯行為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強制收兌,并處非法套匯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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