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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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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崗位補貼會計分錄

2022-04-24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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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疫情期間企業(yè)確認崗位補貼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根據(jù)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企業(yè)以資金的形式下發(fā)崗位補貼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3、企業(yè)以物資的形式下發(fā)崗位補貼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進項稅額轉出)

  其中企業(yè)將外購的物資用于崗位補貼的下發(fā)時,不視同銷售并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處理;企業(yè)將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的物資用于崗位補貼的下發(fā)時,視同銷售并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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