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風險點如下:
1.多重轉讓風險。質押人有時因故意、疏忽或對法律和合同的誤解,將已被質押的債權實質進行多重轉讓,使質押權人對該債權的優(yōu)先受償權受到阻礙。
2.多重處置風險。如在債權質押生效前質押人已將應收賬款質押給第三人,將會發(fā)生兩個質押權人的權利沖突風險。
3.所有權被保留風險。向質押人供貨的前手供貨人為確保收到賬款,常在銷售合同中保留對出售貨物所得賬款的所有權。這種保留所有權的條款對質押權人是一種風險。
4.貨物被留置風險。在托運人未付清運費時,承運人有權留置承運貨物;付款債務人未收到貨物大多也不會付款。這時質押權人能否完全實現(xiàn)債權存有風險。
5.債權的權利瑕疵風險。對質押的債權,應是能完全排斥第三者的權利和利益要求的、完整的權利。但由于質押人原因,質押債權可能存在權利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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