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傭金按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稅,個稅的計算方法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針對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銷售傭金所得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傭金所得-800;針對每次超過4000元的銷售傭金所得其應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傭金所得×(1-20%)。
取得銷售傭金的個稅納稅人,可以委托提供服務的企業(yè)以代扣代繳的方式申報和繳納個稅;或者在取得銷售傭金收入后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申報和繳納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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