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國定說認為,貨幣是國家政權所創(chuàng)造的,其價值由國家法律所規(guī)定,只要獲得國家法律和行政力量的支持,任何沒有價值的東西都可以充當貨幣。貨幣國定說的先驅是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巴本,他認為鑄幣重要的并非其金屬內容,而在于國家權威所賦予它的法定價值。國家權威是貨幣價值存在的基礎,而金銀價值則是從貨幣價值中派生的,所以金銀本身是無內在價值存在的。
貨幣國定說是貨幣名目論的代表學說。貨幣名目論從貨幣的關鍵職能、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等角度認識貨幣,完全否定貨幣的商品性和價值性,主張貨幣只是一個符號,相當于名目上的存在,是便利交換的技術工具。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lián)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