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暫時沒有對土地增值稅立法,我國的土地增值稅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進行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是由國務院于2011年所發(fā)布的行政法規(guī),目的在于規(guī)范土地、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合理調節(jié)土地增值收益,維護國家權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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