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軟約束,即“財務軟預算約束”,是指當一個經濟組織遇到財務上的困境時,借助外部組織的求助得以繼續(xù)生存的一種經濟現象。
軟預算約束的形成至少有以下兩個主體:預算約束體和支持體。預算約束體是指那些在以自有資源為限的前提下,如果收不抵支,產生赤字,在沒有外部救助的情況下不能繼續(xù)存在的組織;而支持體通常是受政府控制的,可直接轉移資源來救助陷入困境的預算約束體的組織。
在我國,國有銀行的支持體通常為政府財政和中央銀行,國有企業(yè)的支持體通常為政府財政和國有商業(yè)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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