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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繳納附加稅費的賬務處理

2021-02-05 11:25  責編:小霞  瀏覽:1346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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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繳納的附加稅主要有隨同增值稅、消費稅一起計征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對于企業(yè)上月計提繳納的附加稅費,如何做賬?

上月繳納附加稅

  上月繳納附加稅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1、企業(yè)上月計提附加稅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

         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2、上月繳納附加稅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是我國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wěn)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我的來源,對有經(jīng)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個稅種。稅款專門用于城市的公用事業(yè)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

  城建稅是一種附加稅,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二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jù),隨"二稅"同時附征。因此,城建稅的申報時間和繳納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相同。

  教育費附加是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同級教育部門統(tǒng)籌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jiān)督管理,專門用于發(fā)展地方教育事業(yè)的預算外資金。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實施“科教興省”戰(zhàn)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資金投入,促進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開征的一項地方政府性基金。該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經(jīng)費的投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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