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為了扶持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而征收的稅種,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依據征收,遵循“進口環(huán)節(jié)不征、出口環(huán)節(jié)不退”的規(guī)則。
征收依據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以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征收依據。
以下兩種情形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1)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的減免增值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企業(yè)。
(2)在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的也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企業(yè)。
在這種減免的情況下,由于現行政策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所以一般不需要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征收比率
教育費附加的稅率為3%,大部分地區(qū)的地方教育附加稅率為2%。
計算公式
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3%
地方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2%
案例分析
2019年5月份,甲公司實際交納增值稅為50000元,消費稅25000元,
教育費附加=(50000+25000)×3%=2250(元)
地方教育費附加=(50000+25000)×2%=1500(元)
注意: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不包括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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