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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有效期過了是怎樣處理的?

2021-03-23 16:00  責編:小藍  瀏覽:2793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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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經(jīng)營過程中,交易時采取支票結算方式的,若是過了支票的10天有效期,該種情況應如何處理?

支票有效期

  支票有效期過了如何處理?

  支票有效期是十天,企業(yè)拿到的支票沒有及時去提示付款,導致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支付,銀行也不予承兌。支票過期了也就自動作廢了。如因填寫、超期等原因造成支票無法兌現(xiàn)只能回原單位換發(fā)支票。

  支票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跡,否則本票作廢。

  2.受票人如果發(fā)現(xiàn)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補記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日期首位算一天。節(jié)假日順延。

  4.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丟了支票尤其是現(xiàn)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額數(shù)目的錢丟了,銀行不承擔責任?,F(xiàn)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寫齊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領,在開戶行掛失;轉賬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寫齊全,在開戶銀行掛失,假如支票要素填寫不全,到票據(jù)交換中心掛失)。

  5.出票單位現(xiàn)金支票背面有印章蓋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再重新蓋一次。

  6.收款單位轉賬支票背面蓋章模糊了(此時票據(jù)法規(guī)定是不能以重新蓋章方法補救的)。收款單位可帶轉賬支票及銀行進賬單到出票單位的開戶銀行去辦理收款手續(xù)(不用付手續(xù)費),俗稱“倒打”這樣就用不著出票單位重新開支票了。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jù)法》第九十二條 規(guī)定:“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額的,對出票人不再承擔受委托付款的責任,對持票人不再承擔付款的責任。但是,付款人以惡意或者有重大過失付款的除外?!?/p>

  支票和本票的區(qū)別

  (1)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為同一個人)和收款人兩個基本當事人。

  (2)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先有資金關系,才能簽發(fā)支票;本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個人,不存在所謂的資金關系。

  (3)支票出票人擔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負付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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